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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天露纯牛奶检出禁用物抗生素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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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食品报大健康产业」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检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其中标称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牛奶(ml/袋;生产日期:-09-05)检出禁用β-内酰胺酶。

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是细菌产生的可水解β-内酰胺环抗生素的霉。可降解乳及乳制品中的残留抗生素,是国家严格监管的非法添加物质。它可能添加到乳与乳制品中,起到掩蔽抗生素的作用,食品整治办[]29号《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原则和方案的通知》中作了严格规定。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β-内酰胺酶:想要说明β-内酰胺酶不得不先说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在牛乳生产中应用最广泛的抗生素,用于治疗牛乳腺炎和其他细菌感染性疾病。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抗生素药物后一定时间内的乳汁,不得作为供人食用的原料。同时国家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规定,生鲜乳中不得检出抗生素。然而就中国奶牛饲养环境而言,牛奶的绝对无抗较难达到,针对这种情况,市场上出现了抗生素分解剂,该分解剂可选择性分解牛奶中残留的β-内酰胺抗生素,其成分就是β-内酰胺酶。

长期食用超过安全限量抗生素的乳品将使人体产生耐药性,降低自身对细菌的抵抗力,使得人体肠道菌群紊乱,更甚者会产生过敏反应。

图片来源于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显示,标称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胶原蛋白酸奶(克/瓶;生产日期-12-10)标签项不合格,根据GB-,标签标示“有机生牛乳”不符合第3.1条的要求;根据GB-.1.3,配料“鼠李糖杆菌”标注错误;根据GB-,营养成分表中的蛋白质NRV%标注错误。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年,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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